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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會問[第四台]的月租為什麼都要收到$500,難道不能想看那幾個頻道,就買那幾個頻道嗎?
這個問題層面很廣,容我一一道來:

  1. 【技術面】分組付費條件的不成熟:在第四台尚未數位化播放的年代,傳統第四台訊號是透過類比訊號,採單向廣播的方式,透過Cable來傳送,因為電視訊號的格式是統一的,因此,只要有功能正常規格相符的電視機,接上Cable線就可以看到所有的頻道,系統業者根本沒辦法只提供頻道分組的節目,就更遑論要按頻道數量來對客戶收費了。
  2. 【產業生態】頻道代理商採取包裹式的捆綁,白話一點就是:熱門頻道必須搭配冷門的頻道一起買。打個比方...就是電影頻道必須搭配宗教頻道一起上架(而且還不能自己決定要放在幾號頻道,或者買了卻不上架),導致第四台業者要撥三立/中天/TVBS就得被強破購買80頻道以後的冷門頻道。換句話說:每個頻道都是有成本的,這成本肯定是由消費者買單的,不會因為你不看而不用收費。

但這個問題,最近因為有新的競爭者進來,使得生態已經產生微妙變化---削價競爭。

原本因為Cable產業需要大量資金進行基礎建設,而導致從早期的百家爭鳴的盛況,逐年出現併購風潮,而形成現在幾乎每一經營區都是只有一家經營的寡佔情況,現在卻因為政府放寬跨區經營限制,而使不少新興業者躍躍欲試,而以數位傳送的型態進入這個市場,我猜會想進入這市場不外乎看見「數位電視+寬頻上網」的現金流,但殊不知,先進市場者無論數位轉型的付出程序多與少,絕大部份都已經市「慘淡苦撐」,後進者又除了採取「削價競爭」的紅海策略,未見任何創新作為,餅未做大先砍了獲利。苦了業者,爽了消費者。

因此,500大關已經逐漸顯露棄守的態勢,消費者就靜觀其變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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